(一)过境签证:可在拉脱维亚停留不超过3天,外国海员最长可停留5天。申请人需持有前往有关国家的签证(免签国家除外)。
(二)短期签证(C类签证):发给以短期访问为目的需在拉脱维亚停留的外国人。有效期不超过一年,自入境之日算起,半年内每次在拉脱维亚逗留不得超过90天。
(三)长期签证(D类签证):有效期不超过一年(外交和公务签证除外),发给需在半年内在拉脱维亚停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。
(四)本地边境签证:根据简化签证手续的国际条约发给边境地区的居民。有效期不超过一年,自入境之日算起,半年内每次在拉脱维亚逗留不得超过90天。持此类签证者只限入境拉脱维亚,不得前往其他申根签证国。
(五)外交、公务签证:发给享受外交或领事特权与豁免、为公务目的在拉脱维亚停留的人士。
拉脱维亚共和国(The Republic of Latvia)
面积 64589平方公里。 简 况 位于波罗的海东岸,北与爱沙尼亚,南与立陶宛,东与俄罗斯,东南与白俄罗斯接壤。国界线总长1862公里。平均海拔87米,地貌为丘陵和平原。气候属海洋性气候向大陆性气候过渡的中间类型。1月平均气温-4.6℃,7月平均气温21.4℃,夜晚平均气温11℃。平均年降水量732毫米。